原创 河南监管局 养老金融50人论坛 2025-11-27 17:01 北京
作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其中养老金融首次在中央会议中被正式提出,首次被列入国家金融重点工作。商业养老金是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积极创新,是养老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试点以来取得良好效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工作部署,大力引导河南省保险业积极支持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本文以河南商业养老金市场为样本,对商业养老金试点中的改革创新和前景进行全面分析,剖析试点成效及存在问题,就更好地推动商业养老金健康发展提出政策建议,以期为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一、商业养老金特点与试点开展情况
2022年11月,原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在河南等全国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文件发布后,相关养老险公司在河南省积极推进、成效显著。
(一)商业养老金的特点
商业养老金是个人自愿参与,由养老保险公司经营,市场化、法治化运作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主要依托保险经营规则创新产品和服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商业养老金定位于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惠性、创新性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具有支持和补充的作用。与传统的养老产品相比,商业养老金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经营模式有创新。商业养老金产品单独管理、独立核算,资金由第三方托管、投资收益归属客户,采用独立账户管理,未纳入养老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公司仅收取少量管理费。参与试点的养老保险公司可在试点区域内不设分支机构经营商业养老金业务,拓宽了业务合作范围。
二是资金管理有创新。商业养老金的一大特色是“双账户”管理模式,分为锁定养老子账户和持续养老子账户,锁定账户里的资金锁定至客户满60周岁,而持续账户不设锁定日期,允许投保人根据自身需要进行赎回操作,两个子账户兼顾了养老资金稳定性和流动性,更契合当下消费者多元化的养老及投资规划。
三是资金安全有保障。商业养老金试点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养老保险公司开展,资金运作有严格监管规定,产品由具备条件的银行等机构独立托管,与其他资金分离,且严格控制产品投资范围,不得用于清偿债务,试点公司每季度需在互联网披露商业养老金产品相关信息。
(二)试点开展情况
1.业务规模快速增长
截至2025年9月末,人保养老、国寿养老、太平养老、国民养老4家试点险企全国累计开立商业养老金账户约230万户,合计管理规模突破1800亿元,较2024年同期新增近千亿元,发展势头良好。截至2025年9月末,河南商业养老金累计开户16.65万户,累计销售77.76亿元,是个人养老金缴存规模的2倍多,是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规模的20倍以上,商业养老金发展驶入“快车道”。
2.银行代理占比较大
4家机构的销售渠道主要为互联网渠道和银保渠道,还有少部分为自营等其他渠道。据初步统计,互联网渠道销售占比约30%,银行渠道销售占比近60%,其他渠道销售占比不足10%,银行渠道凭借客户流量和受众群体的巨大优势,广泛触达客户,在各销售渠道中的占比快速上升。
3.单均缴费整体较高
截至2025年9月末,河南商业养老金累计销售客户16.65万人,单均缴费约5万元,是个人养老金的30多倍,是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近4倍,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单均缴费金额更高。银行渠道凭借精准的客户群体营销,单均缴费金额接近10万元。
4.老年客群占比较大
从商业养老金消费者年龄结构看,河南省55岁以上老年人开户占比40%,是商业养老金缴费的绝对主力。从销售渠道看,互联网渠道年轻群体占比较高,银行渠道老年人占比较高,年轻群体更习惯线上选择购买产品,老年群体更习惯线下购买产品。
5.保本型产品认可度高
分产品看,消费者对保本型产品认可度较高,销售占比超50%,虽然推出时间稍晚,但在业务规模中的占比快速提升。目前市场主流产品为三年期保本型产品;部分公司主推的浮动收益型产品市场销售热度有所提升,但总体上看仍不及保本型产品。
二、商业养老金快速发展对养老金融的一些启示
与个人养老金、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相比,商业养老金仅选择了10个省(市)、4家养老险公司参与,参与机构、试点地区、运行时间、宣传力度与个人养老金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在没有税收优惠的情况下,业务发展却好于个人养老金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对于加快推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
(一)养老金融的突破点应放在产品创新上
商业养老金之所以快速发展,关键在于其产品较好地平衡了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是当前各类金融产品中“三性”平衡得较好的产品之一,有效契合了金融消费者对养老金融的需求,充分证明养老金融不缺需求而缺供给,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短板在供给,关键在产品。养老金融资金量大,我国个税缴纳人少,财税政策“四两拨千斤”的撬动效应有限,发展养老金融,不能过高寄希望于财税政策的加持,应当引导金融机构认真研究消费需求,加强产品创新,发展群众需要的养老金融。同时,商业养老保险的长期性不能简单依靠低现金价值来对消费者进行限制,还应当引导保险机构靠稳健的长期投资回报能力来吸引客户、留住客户。
(二)养老金融的出发点应放在惠民利民上
养老金融的主要功能是为客户保值增值,财务杠杆有限。商业养老金的费用率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销售成本,提升了产品结算收益,做到了让利于民。养老关乎公民生命权、健康权,养老金融与群众福祉息息相关,是体现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重要领域,应当以服务和惠及绝大多数人为主要宗旨,金融机构应当在资负两端更加注重让利于民,习惯挣辛苦钱、挣慢钱。
(三)养老金融的关键点应放在安全透明上
养老金融是消费者的“养老钱”,风险偏好保守是有关消费者的共同特征,一旦产品出现大面积亏损,对养老金融市场稳定运行以及政府、金融业声誉必然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目前,六成左右的商业养老金均为三年滚动保本型产品且其市场占比仍在快速提升,充分说明安全性是消费者购买养老金融产品的基本要求。同时,商业养老金净值型管理的产品设计,使得消费者可以随时、便捷了解产品的收益、收费、解约等各类情况,较好地改变了以往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某些负面印象,收费低廉、产品透明,极大地降低了销售难度,调动了互联网平台、银行等渠道的销售积极性,通过以量补价,有助于养老金融持续扩面提质。
(四)养老金融的着力点应放在扩大覆盖范围上
目前全国有3亿60岁以上老人,其中大部分是活力老人,不少老人依然工作在一线岗位。这些老年人财富积累多、金融需求大,但不少金融机构对老年人在产品、渠道等方面设置过高门槛,甚至将老年人拒之门外。目前商业养老金80%的资金来自55岁以上老人,这些老人普遍存在“买存款不甘心,买理财不放心”的消费心理,商业养老金很好地填补了针对这一群体的金融供给空白。无论男女老少,或多或少都要与养老金融打交道,发展养老金融,既要加快引导中青年群体建立现代养老意识,积极发展各类契合养老需求的储蓄、理财、保险等养老金融产品,满足群众备老需求,也要充分考虑我国老龄化大国和3亿老年人的国情实际,切实服务好老年人群。
(五)养老金融的落脚点应放在群众需求上
养老金融的发展方向必须从群众需求出发,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第三支柱发展较早,借鉴时必须结合中国实际,走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金融发展之路。市场提供了大量同质化的养老金融产品,但许多群众感觉“用不上、看不懂、不敢买”,供给没有真正理解并满足广大群众多元化、个性化、复杂化的养老金融需求。群众需要的并非复杂繁多的金融产品,而是安全可靠、简单易懂、能符合个性化养老需求的具有长期资金支持属性的产品。对于中青年群体,养老金融产品体系在考虑长期性、稳健性的同时也要尽可能考虑灵活性、流动性,以减少中青年群体对遇到突发变故而自有资金无法支取的担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属性尚未得到有效凸显
承保客群年龄结构不尽合理,以河南为例,目前40%的商业养老金消费者为55岁以上老人,缴费占比达80%以上,为备老而配置商业养老金的中青年群体占比较低。老年人群中,一些商业银行将其定位为三年期存款的替代产品,重点向55岁以上老人进行销售,但若没有将商业养老金的设计理念、养老保障属性讲解清楚,可能会在到期后引发客户集中解约。此外,产品的养老保障属性不够突出,偏离了商业养老金提供包括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服务,满足客户生命周期内多样化养老需求的发展初衷。
(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体系较为复杂
近年来,保险领域先后试点了税延养老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变额年金、个人养老金、商业养老金等多种养老金融产品。传统保险市场还有年金保险、养老金保险、增额终身寿险等多种养老保障产品。产品数量多,体系过于复杂,甚至销售人员也不能有效区分各类产品的差异,不仅难以站在消费者角度为其推介合适的产品,同时也造成消费者选择困难、不敢消费,亟须构建简单、清爽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体系。
(三)产品设计仍需持续优化
养老金融产品只是工具,高质量的养老生活才是消费者的根本目的,应加快发展各类“金融+”养老场景综合服务,打造“产品+养老服务”的闭环生态,打通养老金融产品和养老服务消费的支付链条,为客户提供健康、医疗、护理、康养等各类配套增值服务。商业养老金对现行个险、银保渠道销售的增额终身寿险、年金险等产品具有较强比较优势和一定挤出效应,未来全面推广后,应引导其他养老险产品加大创新力度。
(四)业务发展中的潜在风险需高度关注
部分保险产品具有刚兑属性,但投连险由于投资风险需由客户自担,是目前唯一全面要求必须施行双录的险种。即便如此,受近两年债券市场连续爆雷等影响,多家公司投连险跌破净值,不少地区出现消费者集体维权事件。目前商业养老金多数未执行双录要求,对于非保本型商业养老金,如果资金出现大幅波动,易引发客户集中维权纠纷。同时,商业养老金刚推出时大部分产品免收解约费用,当前各家公司对锁定账户内资产收取的解约费用约为账户累计收益的1%,客户达到一定标准才可免除解约费用,目前已经发生此类投诉。公司应进一步加强销售行为管理,避免后期出现矛盾纠纷。另外,商业养老金业务具有普惠性,养老保险公司管理费透明且收费水平较低,产品费用空间有限。据不完全统计,4家机构固定收益类产品日常管理费率(账户管理费+产品管理费)均较低。因此,商业养老金业务的商业可持续性维护需要统筹业务发展与安全,予以通盘考虑。
四、政策建议
(一)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2024年10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进一步扩大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按照“成熟一家,开展一家”的原则,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参与商业养老金业务。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延长试点期限,扩大试点区域。充分考虑商业养老金全面推广后可能会在互联网平台、银行渠道出现爆发式增长的现实情况,加强对试点公司在偿付能力、资本实力等经营资质方面的约束,避免大干快上引发系统性风险。适时考虑将非养老险公司纳入商业养老金试点,或引导非养老险公司借鉴商业养老金快速发展经验,积极对现有产品设计进行全面革新,全面推进保险产品降费让利,降低销售成本,大力发展各类与商业养老金形态相近的保险产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试点回溯,不断优化制度设计,持续推动完善运营模式和产品服务优化,让保险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消费者。
(二)加强资金运用监管
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督促试点公司加强投资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投资监督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加强对非保本型产品的销售管理,提升对高风险资产投资的管理要求,加强资金运用比例监管,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督促公司采取长期稳健投资策略,确保群众“养老钱”的绝对安全。加大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力度,完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现场检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严查重处各类粉饰报表、隐瞒关联交易等输送利益、转移财产、规避监管、隐匿风险的违规行为。加强业务统计监测,全面掌握商业养老金业务发展和风险情况,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持续完善产品设计
保险公司应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开发更具个性化的商业养老金产品,如针对高收入人群的定制化产品、针对特定职业的专属产品等。同时,探索与养老产业、医疗健康产业等深度融合的产品创新,提供更全面的养老保障服务。推进养老金融通俗化、简单化,构建清爽、简单、透明、通俗的产品体系。进一步完善对非保本型产品的监管要求,坚持金融销售适当性原则,建立更加严格的养老金融消保体系,提高对高风险产品的监管要求,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充分考虑年轻群体购买住房等各类大额必需支出的现实情况,完善更加灵活的产品领取设计,提升对年轻群体的吸引力。保险机构应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优势,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前提下,加大产品在重大疾病、身体残疾、失能护理、长期照护、养老服务等方面的增值服务探索力度,更好地凸显保险优势和保障属性。持续推动养老金融和养老服务有效衔接,将金融服务融合到线上线下各类养老场景,打造金融与非金融的一站式服务,形成贯穿养老财富积累与养老服务消费全链条的闭环生态。
(四)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在确保安全合规的前提下,探索打通养老金融产品销售渠道,拓展销售渠道广度和深度。保险机构自身应加快调整以往靠人力扩张驱动业务的粗放发展模式,推动销售队伍转型,提高销售人员准入门槛,加大培训教育投入,从以销售为导向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从销售端向产品端、服务端转变。加强消费者数据分析,销售服务过程中应精准对接客户实际情况和养老需求,以客户的风险偏好、投资偏好、养老需求、资金流动性要求等为中心提供养老金融产品,使供需更加适配。
(五)加大外部宣传力度
强化养老金融宣传统筹规划,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和负面风险提示同步推进,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推进养老金融宣传,开展养老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加强消费者教育,培养群众养老规划、养老储备意识,帮助投资者树立正确的养老规划和投资理念,提升对养老金融的认知度、参与度,培育消费者主动配置养老金的投资习惯,改变目前养老保险产品渠道投入大、销售成本高、费差损长期存在的现状,真正实现由“要我买”向“我要买”转变。创新宣传手段,从国家层面指导主流媒体及自媒体平台切实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商业养老金公益宣传,让国家惠民政策真正走入千家万户。
来源 | 保险业风险观察
排版丨张志敏
审核丨魏晨阳、曲悦
清华五道口养老金融50人论坛
清华五道口养老金融50人论坛,隶属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由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融研究中心运营,前身系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由我国养老金融领域权威专家董克用教授创办。论坛定位为养老金融领域高层次、国际化智库,致力于从研究、政策、实践等多方面推进我国养老金融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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